法律分析:
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的当事人对于还没有取得相应所有权,或者是还没有取得完全的所有权的房屋存在着争议,并且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法院是不会对其房屋的所有权的归属进行判决的,而是会根据的实际情况来判决由哪一方当事人所用。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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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二十一条 _x000D_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_x000D_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