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人如果暂时无力偿还债务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进行分期还款,延期还款或者减免债务。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要起诉债务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和强制执行。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一、欠债不还怎么办
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存在是受法律保护的,只是在利息部分年利率高于36%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作为出借人,应当向法院提交保留有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若被告主张已经归还借款其应当提供证据支持,若其没有证据,其需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在胜诉的请况下,对方仍不偿还借款,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扣划、拍卖被告的财产,且诉讼费、执行费均由被告承担。
二、欠款人没钱还怎么办
欠债人实在没钱还的情况下处理方法如下:
1、申请支付令;
2、仍不执行的,申请强制执行;
3、仍然无力偿还的,人民法院会中止执行,待到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时,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