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房屋买卖合同必须是书面的吗
房屋的买卖合同必须是书面的,并写明买卖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等。
《城市房地产土地管理法》规定,房屋买卖协议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一方面是房屋价值比较大,为了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书面合同更为妥帖。另一方面。在房产产权转让的过程中,需要携带买卖协议去产权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所以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是要签订书面协议的。
《民法典》第46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二、房屋买卖手续流程
房屋买卖手续流程:
1.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3.缴纳税费;
4.领取房产证。需注意房地产买卖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第四十二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四十三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能不能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能不能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