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前调解是被起诉了吗
不是起诉。1、一般民事纠纷,现在都进行调解。不仅起诉前调解,起诉后开庭前调解,开庭后还可以调解。即使到执行阶段,也能进行执行和解。案件进入二审程序,进入再审程序,还可以调解。就是说,调解贯穿民事纠纷的始终。
2、调解是人民法院和当事人进行的诉讼行为,调解协议一旦双方签字,并经法院依法确认,即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3、调解是我国重要的诉讼制度,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重要方式。调解作为重要的诉讼机制,具有解决纠纷的独特优势,被国际司法界称为“东方经验”。《民事诉讼法》第八章就是”调解”,说明调解工作是非常重要的。2004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专门对调解工作进行规定。
4、当然,调解必须是当事人双方自愿的。《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二、诉前调解的机构
诉前调解的目的之一是减轻审判业务庭的工作压力,使审判法官有足够的精力处理疑难复杂案件,因此诉前调解工作不能由审判业务庭及其法官承担,而应由立案庭负责。法院可以在立案庭设立调解办公室,抽调一些不适合从事审判工作但有能力处理一般纠纷的人员担任调解员,由一名精通业务的法官担任调解主任。法院应当保障调解办公室的人员、经费,并将其纳入流程管理、绩效考核。设立调解办公室可能会降低各审判业务庭的调撤率,应当改变绩效考核的相关规定。
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