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婚检不能领结婚证。虽然《民法典》停止了强制做婚前检查的要求,但《婚姻登记条例》仍然有“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不予登记”的规定,且该疾病一般可通过婚前检查筛选,故仍需进行婚前检查。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_x000D_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_x000D_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_x000D_
(二)非双方自愿的;_x000D_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_x000D_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_x000D_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