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还上公司的钱,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都可以判缓刑。职务侵占罪在认定时,需要满足“利用职务之便”这一要件。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担任一定管理性职务或因工作需要而主管、经手、管理财务的便利。这是满足利用职务之便的这种认定,是利用了自己的职务特点收取了他人财物,所以应该是职务侵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