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幼儿园老师打孩子的,可由教育行政部门对幼儿园中的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
法律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_x000D_
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_x000D_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_x000D_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_x000D_
(三)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的;_x000D_
(四)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的;_x000D_
(五)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_x000D_
(六)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设和设施的。_x000D_
前款所列情形,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