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针对共同犯罪的规定,间接正犯不是共同犯罪。因为间接正犯是指,犯罪的主犯以欺骗或者胁迫的手段,逼迫他人实施犯罪行为,而该犯罪行为的实施并不是出于该受逼迫的人的真实意愿,也即没有共同犯罪的故意,所以不构成共同犯罪。但是如果有其他犯罪的故意的,则另当别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