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通常为85%,但是一级、二级、三级医院的报销也会有所不同。严重疾病住院治疗的医疗费,按下列办法支付:
1、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9%—11%;
2、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3至5倍;
3、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负担一定比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