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济南港澳台居民办理居住证需要携带《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本人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及能证明在济南就读、就业、居住的证明(例如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学生证等)。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第四条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