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打转向灯属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行为,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第一百零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处罚。法律依据: 不打转向灯属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行为,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第一百零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