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通过定位来找人是警方采取技术侦查手段的其中一种方式。手机号可以在运营商配合下对嫌疑人进行基站定位;其他的QQ号微信号等可以通过对嫌疑人的网上动态进行概略定位。而后者也就是手机号定位找人是目前警方找犯罪嫌疑人定位的主要途径。但要想让公安局进行手机定位,进行技术侦查,案件的性质必须达到刑事案件受理标准,且已经立案的。有了公安机关的立案决定书,再由办案单位向技侦部门申请,经严格的审批程序,经批准后就可以进行手机定位了。一般的治安案件,公安机关是不会使用技术侦查手段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采取技术调查、侦查措施收集的证据材料,除根据相关证据材料所属的证据种类,依照本章第二节至第七节的相应规定进行审查外,还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
(一)技术调查、侦查措施所针对的案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二)技术调查措施是否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技术侦查措施是否在刑事立案后,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
(三)采取技术调查、侦查措施的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是否按照批准决定载明的内容执行;
(四)采取技术调查、侦查措施收集的证据材料与其他证据是否矛盾;存在矛盾的,能否得到合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