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根据我国税务管理法规定,所有企业都应按照月度报送纳税申报表。而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其纳税申报期限为次月15日,即需在每个月15日之前完成上一个月份的纳税申报。因此,小规模做账不能三个月一做,而需按月做账并及时进行纳税申报。此外,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且实行预缴税款的应按季度缴纳税款。但是,季度预缴税款仅仅是在当前季度内暂时预缴,最终还是需要在次月15日完成当月的纳税申报。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未能按照规定及时完成纳税申报,将面临罚款、滞纳金等法律制裁,甚至可能被税务机关列入“红名单”,丧失一定的经济信誉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三条 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程序和要求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纳税人逾期报送税款所应当缴纳的税款,应当按照本法的规定加征滞纳金。逾期报送纳税申报表的,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