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有以下5种分法:
1、原则上一人一半。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原则上认为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贡献,所以分配平等,可以按照一人一半,每人各50%的比例来分配。能直接分割一半的存款等直接分割,不能分割的房产、车辆等可以拍卖之后分价款,也可以约定归一方,给另一方现金补偿。
2、对家庭付出较多、贡献较大可以多分。一方懈怠履行家庭义务,就会导致在婚姻中,男女的付出其实是不均等的,男方只负责好好工作,可女方不仅要承担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做家务等,有的女方还要继续上班工作,女方在婚姻生活中付出的比男方要多,这时应当肯定女方的价值,在离婚的时候,财产不均等分割,可适当给女方多分。
3、弱势群体、抚养子女的可以酌情多分。一方没有工作,身体患病,或者抚养子女,离婚的时候应该予以照顾,可以给与多分财产,具体酌情多分多少,由双方协商确定。
4、无过错方可以主张多分。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情形的,可以少分或不分;一方存在出轨、家暴、遗弃等过错的,可以少分,无过错方可以多分。
5、有协议约定的按协议来。夫妻双方在婚前、婚姻存续期间签订协议、保证书等,约定财产归一方所有、一方净身出户等等,离婚时可以按照此协议约定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在离婚案件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一、法院对于夫妻财产分割的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依照《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需要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比如孩子归女方的情况下,一般分割原则是照顾女方及孩子,可以多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