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拆迁必须要发布公告。拆迁公告是政府部门征地的权力来源之一,目的是将拆迁批文送达被拆迁人,告知被拆迁人此地正式开始征收拆迁。在拆迁批文未进行公告前,被拆迁人有权拒绝拆迁并继续使用,在拆迁公告作出后应当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_x000D_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_x000D_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_x000D_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