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房屋质量有问题,其解决措施为:若双方当事人在购房合同中有特别约定,依约定执行;若双方当事人在购房合同中无特别约定,购房者应与开发商协商予以解决。如在法定保修期限和范围内,开发商应依法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如超过法定保修范围和期限的,实行有偿维修。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
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