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明确的规定,被判处了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了原判刑期的一半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如果认真遵守监狱的条例,接受国家的教育改造,已经有悔改的表现,并且表示不再犯罪,而且实际服刑已经在十三年以上的,可以进行假释。如果有特殊的情况,需要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免除上述对执行刑期的一些限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罚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