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装修垃圾投放方式可以包括三种类型,一是投放至专门的装修垃圾堆放场所;二是投放至专用回收箱内;三是投放至临时交付点。
物业服务企业在为业主、使用人办理入住或装修登记手续时,应将装修垃圾投放方式等事项明确告知业主、使用人。业主、使用人在装修住宅前,应将施工单位、施工期限、装修面积和方案、装修垃圾投放方式等信息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在与业主、使用人及装修施工单位签订的《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中应明确装修垃圾投放方式、投放位置、投放时间和收运企业等内容。
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大件垃圾投放方式可与装修垃圾投放方式同步告知。日常生活中单独进行大件垃圾投放的,一是投放至指定的大件垃圾堆放场所,堆放场所可单独设置,也可与专门的装修垃圾堆放场所、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点(中转站)合并设置;二是投放至专用回收箱内;三是投放至临时交付点;四是自行运送至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或者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的大件垃圾拆解处理场所。
法律依据: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加强本市装修垃圾、大件垃圾投放和收运管理工作的通知》
一、总体要求
以方便市民投放、维护环境整洁为导向,通过垃圾投放和收运的有序衔接,减少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在居住区的停留时间;通过价格明示公开、全程信息管理,实现装修垃圾、大件垃圾规范收费。
二、明确投放方式
装修垃圾投放方式可以包括三种类型,一是投放至专门的装修垃圾堆放场所;二是投放至专用回收箱内;三是投放至临时交付点。
物业服务企业在为业主、使用人办理入住或装修登记手续时,应将装修垃圾投放方式等事项明确告知业主、使用人。业主、使用人在装修住宅前,应将施工单位、施工期限、装修面积和方案、装修垃圾投放方式等信息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在与业主、使用人及装修施工单位签订的《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中应明确装修垃圾投放方式、投放位置、投放时间和收运企业等内容。
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大件垃圾投放方式可与装修垃圾投放方式同步告知。日常生活中单独进行大件垃圾投放的,一是投放至指定的大件垃圾堆放场所,堆放场所可单独设置,也可与专门的装修垃圾堆放场所、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点(中转站)合并设置;二是投放至专用回收箱内;三是投放至临时交付点;四是自行运送至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或者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的大件垃圾拆解处理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