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行政复议期满,一般为当事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后。如果当事人在六十日内提出复议申请的,未超过申请复议的有效期间;如果在六十日后提出复议申请的,复议机关一般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_x000D_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_x000D_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