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分为刑事自诉和刑事公诉两种,自诉是指部分案件由被侵害的公民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类似于民事诉讼;公诉案件是指由公诉机关检察院提起的刑事诉讼。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0条的规定,自诉案件一般包括告诉才处理、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但公安局或检察院不予追诉的案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