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保全后不得超过二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章的期限。
看完以上的内容介绍之后,对于在进行房子保全的时候多长时间能失效的问题大家都清楚了吧,这也是目前经常会遇到的问题,对于申请人就要依据法律规章来进行。才能对于自己合法权益有更好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