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户口不在本村的外村人没有宅基地。户口不在本村对于本村的集体土地没有使用的权力,只有本村村民才能够使用和拥有宅基地,自然也就不可能给非本村户口安排宅基地了。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