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审法院什么情形可裁定撤销原判
1、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第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四条
二、撤回起诉的案件有几类
从司法实践看,检察机关撤回起诉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类:
1、撤回起诉后终止诉讼。这主要是指证据不足并很难再补查到新的证据,或者依照法律不构成犯罪、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时,撤回起诉。
2、需要改变管辖的案件,撤回起诉后移送其他检察机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重新起诉。
3、撤回起诉后补充侦查。
4、变更起诉,包括追加起诉或减少起诉。如撤回起诉后对归案后的同案犯罪嫌疑人一并起诉;追诉新发现的犯罪事实等。
5、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被告人逃跑,无法继续审判,先撤回起诉,待抓获被告人后再提起。
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第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