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即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它的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那么我国天津市农村低保标准和申请办法又是怎么样的呢?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天津市农村低保标准最新调整方案及申请办法的知识,
2022年天津市农村低保标准最新调整方案及申请办法是怎样的
天津将从2018年4月1日起,调整社会救助范围和标准。其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0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540元。同时,天津还调整特困救助名称、范围和标准。
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640元调整至每人每月70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40元调整至每人每月540元。
调整特困救助名称、范围和标准
天津特困救助制度更名为低收入家庭救助,救助对象不变。城市低收入家庭范围由家庭月人均收入640元至960元调整为家庭月人均收入705元至1058元,救助标准由每户每月192元调整至每户每月212元;农村低收入家庭范围由家庭月人均收入440元至660元调整至家庭月人均收入540元至810元,救助标准由每户每月132元调整至每户每月162元。
建立特困人员供养制度
建立特困人员供养制度,供养对象是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城市低保标准的2倍,即每人每月1410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农村五保供养)的集中供养标准为农村低保标准的2倍,即每人每月1080元,分散供养标准为农村低保标准的1.5倍,即每人每月810元。
调整价补联动范围
城市价补联动范围由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960元调整至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1058元;农村价补联动范围由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660元调整至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810元。
收入家庭范围由家庭月人均收入440元至660元调整至家庭月人均收入540元至810元,救助标准由每户每月132元调整至每户每月16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