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确认劳动关系适用劳动仲裁,最长为六十日由仲裁庭裁作出仲裁裁决。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_x000D_
【仲裁审理时限及先行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_x000D_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