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的特征:
1、主体特定性。即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
2、时间特定性。即代位继承仅出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
3、范围特定性。即代位继承仅限于法定继承,且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4、其他特征。
一、继承人死了财产如何去分?
如果继承人死亡财产可以由其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本质上属于法定继承,其具有法定继承的共性,同时也有特别的条件限制,具体情形如下: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是发生代位继承的前提条件,换句话说,被继承人的子女先死亡,被继承人后死亡,这两个条件同时满足才会发生代位继承,缺一不构成本题。
2、“子女”关系,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前后两种直系血亲均不受亲属辈分的限制。
4、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5、被继承人的子女对继承人的遗产享有合法的继承权。
6、继承份额仅限被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二、民法典中代位继承有哪些条件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代位继承的条件有:1.代位继承必须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或者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3.被代位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有代位继承权的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被代位继承人的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代为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4.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5.继承人因违反法律规定而丧失继承权的,他的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三、侄子有没有代位继承权
侄儿没有代位继承权。我国《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只有直系血亲可以,侄儿不属于直系血亲。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