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在单位需要提交的材料:
(1)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申报表;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原件及复印件;
(4)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2.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1)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济南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在市内六区及高新区无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持有四级(含)以上残疾证、重大疾病证明(驻济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出具)、市级(含)以上劳模证明、见义勇为证书、残疾军人证、山东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证、山东省烈士遗属定期抚恤证、山东省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定期抚恤证、山东省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证、山东省军队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证、山东省军队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生活补助证、山东省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定量补助证、归侨侨眷证明、引进人才证明(市人才工作管理机构出具)的申请人,应同时提交上述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申请集体宿舍的单身人员,按要求填写《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宿舍单身职工申请表》,并提供(2)(3)(5)(7)等相关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济南市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租赁住房补贴保障标准及办理程序的规定(试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外来务工人员租赁住房补贴申请表”,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可自行选择其中一方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申请时,需并提供以下材料(以下简称“申请家庭材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房屋租赁合同;
3.房屋租赁备案(包括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的备案材料)或房屋租赁发票。
申请享受2人户或者3人户保障面积标准的租赁住房补贴的,应同时提供配偶在济工作、未婚子女在济入学或就业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