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失业补助金怎么停止领取
取消失业补助金的申请可以带上有效身份证到社保机构办理;也可以在线上的社保网站或者小程序进行取消办理。只要用户申请的失业补助金还没有通过审核,是可以直接通过网络渠道撤销掉申请的。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之一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1、失业人员重新就业2、失业人员应征服兵役3、失业人员移居国外4、失业人员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5、失业人员拒不接受工作或培训6、失业人员死亡
二、领取流程有哪些
(1)失业人员可前往本市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失业补助金申请手续。
(2)申请通过的,于次月15日后到银行领取失业补助金。
(3)申请未通过的,工作人员告知不能申请的原因。
三、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有哪些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
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