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二审、再审判决或裁定均为终审判决或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于法院的判决有错误的,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最高法律监督机关,对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不服的,应当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