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了定金对方违约的处理方式如下:
1、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2、如果对方不履行,可以要求按照定金的双倍进行赔偿,必要时可以运用法律手段。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如下:
1、和解,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
2、调解,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
3、仲裁;
4、诉讼,指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依法予以处理。
定金是一种违约定金,是以定金的丧失或者双倍返还作为违反主合同的补救方法之一而约定的定金,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当事人须在定金合同中注明定金字样或者约定定金罚则,才能成立定金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