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业主私自将住改商物业怎么办
业主私自住改商,用于经营,违反了《物业法》
物业公司只是代收水电费,无权更改收费标准
八个月大的熊*妹开心地玩耍着,并不在意家中漆黑一片,她的爸爸熊-彪却忧心忡忡———由于家中没水没电,不但没法做饭,连女儿的尿片都没法换洗。原来,物管公司以熊先生私自更改房屋用途为由,断掉了熊先生等4家住户的水电。
住改商:遭物管断水断电
熊先生在荷花池销售窗帘,他在海港广场小区8栋买了一套房子,今年4月6日刚交房,看到很多业主在装修,熊先生便让妻子在自家的房子里做起窗帘生意,一个星期前才开张。昨天上午11时,成都商报记者来到时,这里仍然处在断水断电中。由于房间中挂满了窗帘样品,没有灯光照明的屋内显得昏暗。
记者发现,该小区先期交房的7栋、8栋和9栋共有9户人家涉嫌私自住改商,其中以熊先生家所在的8栋最为严重。一楼8家住户中有5家做起了各种各样的行当,地板、水泥、卫浴……都是卖的装修产品,他们大都在阳台上开门,并在窗户上贴出广告。
熊先生说,昨天一早他才看到物管发给他的通知,此时家中已经断了电。这张通知上写道:“您以营业房的性质使用了您所拥有或租赁的房屋。请您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之内将拆除的窗体、损坏的绿化恢复原状,并在48小时之内补缴水电费、物管费等相关费用(水电费、物管费按照营业标准收取),逾期未办理手续的,我们将采取停水停电处理。”
“即使‘住改商-’的业主有错在先,物管断水断电的做法也过于粗暴,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生活。”熊先生表示。
物管说:曾阻止但没成功
该物管部陈部长解释说,他们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部分住户违反物管合同,私自将住宅改为商用,有很多业主对此提出投诉,认为这种行为破坏了小区环境。他们曾试图阻止这种行为,但没有得到回应。
陈部长随后表示,发出这样的通知,以及随后的断水断电只是对这些住户的一种警告行为,希望他们能正视自己的违规行为,维护小区的良好生活环境。只要这些住户恢复被拆除的窗体,并保证以后不再破坏建筑外立面,他们将恢复对其的水电供应。
经过双方协商,熊先生一家的电力和自来水供应在昨天下午2时许得以恢复。
房管局:将查处“住改商”行为
成都商报记者随后电话采访了双流县物价局价格管理科科长邓-岗。据他介绍,水电收费标准到底是民用还是商用,是由房屋的原始属性决定的。
双流县房管局的工作人员表示,一些人将住房改为麻将馆、理发厅,给周边居民带来很多麻烦。对于这种“住改商”,他们将联合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律师说法
业主违法了,物管也跟着违法
某事务所牛律师表示,这些住户私自更改了房屋用途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此外,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将住房改为商用,除了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申请,至少需要得到本栋楼全体业主的同意。基于物管合同,物管公司可以制止这种行为。但是这种要求业主限时恢复建筑外立面,并以断水断电作为威胁的行为,也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水电的提供者是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业主是与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签订供水、供电合同。物业公司只是代收代缴水电费,无权提出更改收费标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