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债权的内容包括:
1、主债权,又称原债权和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
2、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
3、损害赔偿;是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而支付给债权人的赔偿费用;
4、违约金;是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而为违约行为支付的惩罚性或者补偿性金钱;
5、延期利息;是指因延期履行而产生的利息。延期利息是指法定附带债权,因此不需要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即属于房地产抵押的担保范围;
6、实现抵押的费用;是指抵押权人因行使抵押而支付的费用,如拍卖费、变卖费、诉讼费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