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结果往往是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婚,如果妻子再起诉,迟早会离婚。半年后,法院将再次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离婚时,如果有证据证明管理妻子有过错,可以要求她在财产中少分或不分共有财产,同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如果对方起诉离婚,最好不要出庭,因为即使一方不在场,法官也可以缺席判决。从实际情况来看,许多缺席判决的结果对不到庭的当事人非常不利。
一、离婚一方不到场多久判离婚?
起诉离婚的,如果一方不到场的,需要一年左右时间,最长不超一年半,因为需要公告传票与判决。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坚决不同意的,如果另一方没有明显过错行为,法院可能不会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与否的核心在于判断双方是否感情破裂。
一方不出庭的后果:
1、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作为撤诉处理。而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是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的(协议离婚和被告起诉离婚可以);
2、离婚案件中原告缺席的,被告反诉,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3、离婚诉讼中,被告应当到庭参加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一方不到场可以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1、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
被告(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
但如果是关于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可以拘传被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0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2、被告一方下落不明
一方下落不明要求离婚的案件很常见,因为夫妻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导致双方感情淡化,故法官在解决此类案件时,大都判决离婚。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程序来完成对被告的通知义务,公告送达60日的公告期一满,即便被告不出庭,法院亦可缺席判决。但是,公告送达有严格的适用条件:
(1)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
2)没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但法院已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都无法将诉讼文书送达受送人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 导致离婚的,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一) 重婚;
( 二) 与他人同居;
( 三) 实施家庭暴力;
( 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 五) 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