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江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是中共江西省委员会的派出机构,主要负责监督党员干部执行党纪国法的情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工作。具体职责包括对党内九大行为的监督,对违反党纪国法的党员干部实施问责处理等。江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还设立了省监察委员会,主要负责监察机关的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条 监察机关对接到举报、控告、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线索的,应当立即转办有关党委组织或者纪检机关处理;需要调查核实的,应当在接到之日起二十四小时内进行登记,并在五日内完成调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