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不一定,对此没有强制性规定。刑民交叉案件,只有在民事案件的审理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的情况下,才能先刑后民。否则,即使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存在关联或者事实重合也不应当先刑后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认定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对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
第一百零三条 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以内;计算法定期间时,应当将路途上的时间扣除;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日期。但对于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在押期间,应当至期间届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在押期限。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期限,依法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限届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应当裁定准许。以月计算的期限,自本月某日至下月某日为一个月,如本月1日收案至下一个月1日、本月最后一日至下一个月最后一日为一个月的审理期限;半月一律按15日计算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