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股协议并不是必须要进行公证的。只要实际出资人和名义出资人依法签订代持股协议,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即有效。代持股协议,指代为持有股份享有股权的委托协议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