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取保候审的有利时间点在拘留前和拘留后的第四天前后。以下时间是申请取保候审的最佳时期,在这些时间提出申请,最容易引起注意和重视,也最容易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1、在拘留之前;2、若为普通刑事案件,可在拘留后的第四天前后提出;3、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等案件,拘留后的第二十七天前后提出。其中,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律师很重要,因为只有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才真正了解取保候审的条件、程序、时机和技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