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刑事诉讼理论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多久可以取保候审。因此当事人在拘留期间随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在实践中,由于过早申请取保候审可能尚未完全查清案情,公安机关可能会以案情尚未查清为由驳回取保候审申请。因此为了提高取保候审的成功率,申请人可以在已经被拘留一定期限后,再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