叛逃罪是受刑法管辖的罪行,其内容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掌握国家机密的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期间,违反规定擅自离开自己的岗位,逃到境外或在境外执行公务期间叛逃,在境外逗留,故意不回国,明知自己的行为直接或间接会危害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或侵犯国家的利益和荣誉,仍要故意而为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零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