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是参与追捕本辖区犯罪在逃人员工作;依法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按法律程序呈报强制措施、报卷、诉讼;承担辖区内刑事案件现场保护工作和一般刑事案件现场勘查工作,参与重大刑事案件现场勘查;受理和侦办本辖区内发生的一般刑事案件、因果关系明确的重大刑事案件和危害国家安全的一般现行案件。
1、受理和侦办本辖区内发生的一般刑事案件、因果关系明确的重大刑事案件和危害国家安全的一般现行案件;
2、承担辖区内刑事案件现场保护工作和一般刑事案件现场勘查工作,参与重大刑事案件现场勘查;
3、参与追捕本辖区犯罪在逃人员工作;
4、依法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按法律程序呈报强制措施、报卷、诉讼;
5、承担辖区内的刑侦协查、协作和堵卡工作;
6、完成上级公安机关和派出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侦查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心理素质:
一、敏锐的观察能力。作为刑事侦查人员要善于从纷繁复杂的事务中发现蛛丝马迹,不仅能观察整个事物的现象,洞察其发展趋势。
二、敏捷的思维能力。刑事侦查员要善于从已经暴露出来的种种现象和问题,通过联想和逻辑思维,去发现尚未明确的问题。
三、灵活的应变能力。刑事侦查人员要善于根据变化了的情况,随机应变,不失时机地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四、准确的判断能力。刑事侦查人员要善于从纷繁复杂的现象、线索和材料中理清头绪,进而正确认识事物的真相和本质。
五、持久的记忆能力。刑事侦查人员要善于详细观察并记忆事物,并能把过去保持在头脑中的感知、思考、操作、体验的事物再现出来。 六、广泛的交往能力。刑事侦查人员要善于适应各种不同环境,善于与各种不同人相处和交往,这是扩大线索,完成本职工作的一个重要条件。
七、顽强的意志力。侦查人员要善于在复杂险恶的条件下树立坚定的信心,以坚忍不拔、锲而不舍的顽强意志去奋斗拼搏。
八、开拓的创新能力。刑事侦查人员要善于培养自己的开拓精神和创新意志,克服因循守旧的保守意识,总结新经验,探讨新理论,研究新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