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还不上亲人不会受牵连。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信用卡欠款只由卡主偿还。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债务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代表债权人履行债务,但是,根据债务的性质,除非债务人只能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履行债务。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债务人已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应当具有消除债务的法律效力,但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不能接受,债务不能消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四条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