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男方婚外同居妻子有赔偿。男方婚外与他人同居的,已经构成婚姻中的过错行为,妻子以此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法院经调解无效后,应当准予离婚,妻子作为无过错方可以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向男方索要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_x000D_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_x000D_
(一)重婚;_x000D_
(二)与他人同居;_x000D_
(三)实施家庭暴力;_x000D_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_x000D_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_x000D_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_x000D_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