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用婚后收入还贷:在婚姻续存期间,不管是个人收入也好,还是另一方的收入也好,或者是继承和赠送的资产等,都属于共同资产,就算车子在一方名下,另一方也是拥有车子的分配权的。
2、用婚前个人收入还贷:婚前个人收入是属于个人资产,不属于共同资产,同理个人收入来还车贷,车辆也是属于个人财产的,另一方不享有车辆的分配权,通常这需要在婚前进行财产公证。
3、用父母收入还贷:很多父母对子女比较关爱,在子女成婚后贷款买车,会用他们自己的收入来给子女还贷,这种情况最好不要把现金给子女,而是转账给子女或者自行转账到还款账户,这个转账记录就可以看做是父母对子女一方的赠与,可算做子女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