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家庭的内容是:
1、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
2、客观方面,对于年老、年轻、生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予以扶养,拒绝扶养,情节恶劣;
3、主体是对被遗弃者有法律扶养义务和能力的人;
4、主观上是故意的。
法律规定,对年老、年幼、生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义务拒绝赡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