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案件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主要是分成三个阶段来看:强制措施期限,比如,对犯罪嫌疑人的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一般在十二小时内,最多不能超过二十四个小时;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后,不能超过两个月;审查起诉期限,审查起诉时间一般是一个月,如果是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一、检察院自侦案件的办案期限是多久
1、侦查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2、强制措施期限
(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2)拘留时间,不得超过14日;
(3)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由此可见,涉及职务犯罪的案件,基本都有检察院自行侦查,检察院反对贪污局是主要负责部门,接受来自人民群众的检举。自侦案件办案期限通常是两个月,如遇到特殊情况,案情复杂的,可以进行延期,但是不能一味的拖延以影响办案效率。若遇到故意拖延办案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投诉反应。
二、诉讼期限是多久?
(一)侦查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6、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期限自接到补充侦查通知书后的次日起,不得超过1个月。
(二)强制措施的期限
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2.拘留在14日以内;
3、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三)批捕期限
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次日起7日以内。
(四)审查起诉期限
1、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4、退回管辖的,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
5、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6、被不起诉人对依据刑诉法第142条第2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五)决定逮捕期限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决定逮捕的期限自执行后的次日起10日以内,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日至4日。
(六)审判阶段的期限
1、简易程序应在20日内;
2、普通程序一审判决应在一个月最迟不得超过45天作出,经批准可延长一个月;
3、二审判决应在一个月最迟不得超过45天作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