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男女双方已经依法进行协议离婚,并办理离婚登记之后,一方对于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的问题而反悔的,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变更离婚协议:
1、一方反悔,且另一方也同意更改离婚协议书的,可以自行变更,重新就相关事项进行讨论,并订立新的协议书;
2、一方反悔,但另一方不同意变更离婚协议书的,要通过起诉进行变更。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对于财产分割反悔的,可以重新分割财产,起诉到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也就是说,法院受理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案件的时效为协议离婚后一年内,一年后提起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