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赠与过户手续的办理流程
直系亲属间的房产赠与过户
直系亲属可以是父母与子女,也可以是夫妻、外祖父与外孙子女等。一般,直系亲属过户流程主要有三步:
(一)赠与人及受赠人到房屋所在公证处对赠与事实进行公证,赠与人与受赠人签署赠与合同,公证处将会按照房产估价的2%收取公证费,公证费收取标准各地有所差别;
(二)向房管局申请估价,估价后向房屋所在地税局申请免税(免的是营业税等),另外由受赠方缴纳房屋估价3%的契税,营业税、个税免征;
(三)最后,需要凭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公证书、有关税费的收据向房管局递件,缴纳相关的交易费、登记费及印花本费用后,受赠人一般当天或者第二天即可领到房产证。
非直系亲属房产赠与过户
(一)房屋赠与人与受赠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二)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三)办理公证。
二、房屋赠与过户所需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对象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赠与协议的公证书原件,或赠与公证书和接受赠与的书面文件原件;
5.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6.房屋的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二份;
7.已经购买的公有住房赠与的,提交补交土地收入证明及补交房屋差价(比如说标准价、优惠价公有住房)的证明材料;
8.已经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的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赠与的,需上交补交土地收入证明;
9.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10.整宗划拨用地或者整幢楼房占用划拨土地的,提供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
三、房产证赠与过户流程如下:
1、受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