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医疗费用赔偿金: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及其他(化验费、检查费等)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赔偿金: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x误工时间
计算误工费的基数(误工收入)统计方法: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x住院天数
各地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是不同的,需要根据各地相关的法规来确定,具体的建议咨询当地律师。
4)护理费赔偿金:
护理费赔偿金额=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x护理天数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5)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扶养年限
扶养年限: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交通费赔偿金: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7)住宿费:
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x住宿时间
8)直接财产损失:
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9)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