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当事人不是必须到庭。通常在民事的离婚诉讼案件中,有委托或者法定代理人出庭的,当事人本人不是必须要出庭的。离婚诉讼案件直接涉及到当事人的人身关系。夫妻双方关系是否真的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的重要因素。夫妻之间感情的变化非常微妙,其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一般无法准确地表达出案件当事人的意志变化。《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62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