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被告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另外,如果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
一、起诉财产保全流程是什么
起诉财产保全流程如下: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2、申请人提供明确线索;
3、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4、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5、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
6、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概念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二、离婚财产转移时间怎么认定
离婚财产转移时间没有明确规定。如果还没有起诉或者已经起诉离婚,发现对方已经转移了财产,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当时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此时,必须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天内提起诉讼,否则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三、不起诉可以财产保全吗
可以先申请财产保全,先不起诉。在保全后30日内必须起诉,否则的话,法院会解除保全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五条,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